有關具研究生資格之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學生, 110學年度第2學期得否申辦復學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1-06-28 教育部相關公文 經查各大學校院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分別為111年2月14日或2月21日,考量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須配合教師資格考試之延期而延後之必要性,另審酌教育實習與開學後之重疊期間時值實習最末一週,實習學生各類實習時數及成績評定多已完備,爰於不影響教育實習前提下,實習學生得向各校研究所先行申請復學,重疊期間得依個別修課需求,按師資培育之大學或各校研究所之規定,擇一方辦理請假,以兼顧維護教育實習品質及研究生權益。 公文 You Might Also Like 有關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學年度參與教育實習師資生問卷調查」一案,請依說明事項協助辦理,請查照。 2021-12-2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8年度全國性多元文化教育優良教案甄選」活動案 2021-01-20 檢送「110學年度第1學期新舊制師資生實習流程圖」乙份 (如附件),請查照。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