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經教育部107年8月22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業經本部於 107年8月22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2883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教育部訂定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領域」 2021-02-03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辦理之「高中新課綱素養課程與評量發展教師專業社群研究計畫-學校專業社群發展暨 2021-01-22 「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9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0712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202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