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經教育部107年8月22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業經本部於 107年8月22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2883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師資培育與教師專業發展期刊》最新一期已發布於期刊網站 2021-01-22 教育部辦理107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 2021-01-25 為減少兒少事故傷害發生,提升師資生對於安全教育了解 ,請各校落實開設事故傷害(如水域、交通、遊戲、人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