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 年10 月16 日以臺教師( 二) 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商業與管理群」 2021-01-26 有關54小時實地學習時數認定包含範圍 2021-01-22 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學生,可否比照在學學生身分加保學生平安保險一案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