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 年10 月16 日以臺教師( 二) 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實施規範」 2021-02-05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2021-01-26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