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 年10 月16 日以臺教師( 二) 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經教育部107年8月22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 2021-01-26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開放跨校補助各師資培育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