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 2021-02-05 一般公告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修正 2021-01-25 教育部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英文領域 2021-01-25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