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總表(105學年度起適用) 2018-05-15 教育專業課程 經教育部107年5月1日 臺教師(二)字第 1070064433 號函核定請注意!敬請詳閱附件的”說明”欄位文字說明。※103學年度[20屆(含)以後]入學之師資生:依據中原大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總表,教育專業課程應包括至擬任教類科實地學習,師資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至中等學校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54小時,並經學校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詳見「學生課外學習護照」。 ※105學年度[22屆(含)以後]入學之師資生:依教育部104年01月14發布「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依教育部規定,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二科目為必選修,認定辦法依教育部及本校規定辦理。 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64433 號函 中原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You Might Also Like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總表(110學年度起適用) 2021-03-26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總表-補正版(94-102學年適用) 2018-04-30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總表(108學年度起適用)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