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修正發布 2021-01-26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2021-01-26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命題作業要點」第1點、第2點、第4點 2021-01-22 「教育部補助私立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立師資培育助學金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110年4月1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0015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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