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修正發布 2021-01-26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2021-01-22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2021-01-26 102年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計畫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