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 年10 月16 日以臺教師( 二) 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第一屆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各科教材教法」,請有意者自行報名參加 2021-01-22 「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2021-01-26 『玩到懂 學科學』科學活動徵求科學志工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