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 年10 月16 日以臺教師( 二) 字第1070152498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命題作業要點」第4點 2021-01-22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 2021-02-05 潮音國小112學年度急徵專業輔導教師訊息(代發) 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