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具研究生資格之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學生, 110學年度第2學期得否申辦復學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1-06-28 教育部相關公文 經查各大學校院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分別為111年2月14日或2月21日,考量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須配合教師資格考試之延期而延後之必要性,另審酌教育實習與開學後之重疊期間時值實習最末一週,實習學生各類實習時數及成績評定多已完備,爰於不影響教育實習前提下,實習學生得向各校研究所先行申請復學,重疊期間得依個別修課需求,按師資培育之大學或各校研究所之規定,擇一方辦理請假,以兼顧維護教育實習品質及研究生權益。 公文 You Might Also Like 檢送本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111學年度教育 實習學生專業成長工作坊」實施計畫及宣傳海報各1份, 請查照。 2022-05-23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為辦理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107學年度下學期實習學生調查問卷,惠請轉知貴校 2021-01-20 檢送「110學年度第1學期新舊制師資生實習流程圖」乙份 (如附件),請查照。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