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注意事項:
一、師培中心至少修課2年(至少修課4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教育學程課程),最多可延長1-2年,108學年起,每學期至多選修10學分。(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時,將審核修業年限是否符合修讀四學期之規定)
二、需先修畢「修習完成2門教育基礎課程及2門教育方法課程」後,才修「教材教法」;修畢「教材教法」後,才得修習「教育實習」
因此,若要順利於兩年內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第一年必須完成修習二門教育基礎課程及二門教育方法課程。
三、依據中原大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總表,各學校規劃各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包括至擬任教類科實地學習,提供師資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至中等學校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54小時,並經學校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
四、依據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01月14發布,其中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
五、未來參加教甄時,部份縣市會要求需修畢「特殊教育」課程3學分,請同學特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