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34431號令公布 2021-02-17 一般公告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3443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8條之1及第14條自109年1月1日施行。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名稱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2021-01-25 「教育部補助私立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立師資培育助學金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110年4月1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0015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2021-04-1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2021-01-26
「教育部補助私立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立師資培育助學金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110年4月1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0015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