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51號令公布 2021-01-22 一般公告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5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自107年12月1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07年2月1日施行。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文檔,於本部國教署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公開其開放文件格式檔案 2021-02-03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 2021-01-25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5點、第6點、第8點修正發布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