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51號令公布 2021-01-22 一般公告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5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自107年12月1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07年2月1日施行。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重要通知】全校停止實體授課改線上教學至4月17日,相關校內防疫措施比照辦理,請轉知所屬知悉! 2022-04-08 102年全國語文競賽第2次領隊會議 2021-01-2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機械群」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