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51號令公布 2021-01-22 一般公告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5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自107年12月1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07年2月1日施行。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國立台東大學舉辦2013「專業精進‧教學創新」師資培用學術研討會 2021-01-21 有關通過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本檢定考試)應考人擬參加教師甄試 2021-01-22 102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中等學程第19屆榜單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