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修正發布 2021-01-26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2021-02-03 教育部訂定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 2021-02-03 教育部辦理107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