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修正發布 2021-01-26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修正 2021-01-25 為教育部辦理「第一屆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各科教材教法」,歡迎參加 2021-01-22 經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通過應考人,擬參加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教師甄試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