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修正發布 2021-01-26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家政群」,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5日訂 2021-01-26 有關應屆畢業生申請以「暫准報名」方式報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案 2021-02-03 106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錄取名單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