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經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修正發布 2021-01-26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有關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因 應嚴重特殊性肺炎防疫規定,請貴校協助向應考人宣導, 請查照 2022-05-31 107學年度中等教育學程(第24屆)~榜單 2021-01-25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海事群」,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5日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