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96B號 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2021-01-25 師資生持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參加代課、代理教師教師甄選資格 2021-01-22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