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34431號令公布 2021-02-17 一般公告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3443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8條之1及第14條自109年1月1日施行。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 2021-01-25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以臺教師( 二)字第 10 2021-02-17 102年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計畫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