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經教育部107年8月22日訂定發布 2021-01-25 一般公告 公文主旨:「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業經本部於 107年8月22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2883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土木與建築群」,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 2021-01-26 【中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11年度第1學期課程登記】 2022-08-17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動力機械群」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