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以臺教師( 二)字第 10 2021-02-17 一般公告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 0 9 年2 月4 日以臺教師( 二) 字第1090006855B號令修正發布。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 You Might Also Like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 2021-01-26 教育部訂定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 2021-02-03 『玩到懂 學科學』科學活動徵求科學志工 2021-01-21